吉林男子开会打哈欠被待岗18年,月工资200元:这个领导好大的胆子

发布日期: 2022-08-11
来源网站:www.wyzxwk.com
作者: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月工资, 待岗, 回家待岗, 领导, 公司, 会议, 加油站
涉及行业: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吉林省

相关议题:工人仲裁/起诉, 职场欺凌, 压迫行为, 工资报酬

  • 吉林通化某央企加油站员工因在会议上打哈欠被待岗18年,每月只领取200元工资。
  • 员工因打哈欠被认为故意发出怪腔,扰乱会议秩序,不尊重领导,被要求回家待岗。
  • 员工曾仲裁公司,结果被认为县级仲裁机构管不了央企的纠纷案件,后来又在法院败诉。
  • 公司认为员工在会议上顶撞辱骂领导,不尊重领导,哪怕主动认错,事情也不至于这样。
  • 员工现在无法找到其他工作,只能打零工赚钱,但他认为自己没有错误,会坚持申诉,等到退休就要讨个公道。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我熬夜在会议上打了2个哈欠,领导让我回家待岗,一个月只领200元的工资,这一待就是整整18年!”吉林通化,男子是某央企加油站的员工,因为上夜班没睡觉,在会议上犯困打了2个哈欠,被领导认为是故意发出怪腔,扰乱会议秩序,不尊重领导!结果人生被改写!

事情要从2004年说起,当时的王先生是吉林通化某加油站的员工。事发前一天他刚好是夜班,上班时间是下午4点到次日早日8点。等他早上下班交接好,已经是10点多。回到家刚吃2口饭,就接领导通知,说下午1点要开大会。

王先生顾不得休息,又匆匆赶到了公司!会议开始后,经理滔滔不绝地讲着,而王先生昏昏欲睡,但他还是强忍着不让自己睡着。可是一宿没睡,根本无法控制地打了一个哈欠...“啊...啊..”

因为会场比较安静,经理听到后认为王先生是故意搞怪发出声音,于是很生气地责怪王先生说:“你想睡觉就回家睡,不用上班了!”

王先生连忙解释说自己是上了夜班,刚才是太困没控制住。经理说了他几句让注意别发出声音,就继续开会了。但因为会议从1点开到5点,王先生又控制不住打了一个哈欠,把经理给激怒了!

但不解释还好,这一说让经理更加生气,说王先生不仅顶撞领导,2次让会议中断,给员工造成恶劣影响,让其回家待岗学 习,每月给发200元的生活费。

王先生本以为经理只是一时在气头上,就回去待岗了。可没几天,公司居然下发了一个红 头文件,再次严厉批判了王先生在会议打呵欠的事情!

二是加油站长期实行16小时甚至24小时的工作制,但没加班工作,需要给自己补发加班费!

仲裁结果认可王先生的诉求,让加油站一周内让王先生回到工作岗位。其次,加油站虽然实行不定时的工作制,但确实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的事实,所以裁定支付给王先生2万元。

看到这个结果,王先生很兴奋,以为自己赢了,但很快就收到通知说这个仲裁结果是错误的,给予撤销。王先生莫名其妙,追问之下才知道,县级仲裁机构管不了央企的纠 纷案件!

因为这次仲裁,王先生和经理完全闹翻了!他在家呆了几年也没收到待岗的通知,于是只能把公司告上法庭!

这次王先生找了4位同事证明,自己当时在会议上只是打呵欠的声音大了一点,没有怪腔。

但公司申请6名员工作证,说王先生在会议上打呵欠,故意耍怪,本可以控制的声音他没有控制,领导让他出去休息,他不但不接受批判,还强词夺理,导致会议中断!领导说了2次,王先生也不听,甚至有辱骂行为!

另外对于加班的时间,公司认为加油站有其特殊性,实行的是效益工资,已经以效益工资形式给付了延时工资。而且,王先生申请加班补偿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法院审理认为,作为员工,王先生有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接受批评教育,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故支持了公司。

王先生提出了上诉,但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了原判。王先生这事情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他认为公司找的6名证人都是中干,有些人甚至都不在会上。他觉得自己官司会输,是因为输在自己和单位巨大的地位差距上!

王先生说,自己已经54岁,还好妻子理解,父母靠退休金养活了自己这个家,而儿子也考上公务员,对他表示了理解。但是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毁,公司要承担责任!

而公司认为,单位已经照顾到了王先生,一直给他交社保,而且合同到期本可以开除王先生,还主动和王先生签订了长期合同!这件事情就是王先生的问题,他在会议上有顶撞辱骂领导,不尊重领导,和领导唱反调,哪怕主动认个错,事情也不至于这样!

现在王先生因为有合同,他也不能去找别的工作,只能打零工赚点钱,他说自己没有错误,还是会坚持申诉!而且等到退休,他就有钱领了,只想自己讨个公道!

一般来说,公司让员工待岗有两种情况,一是工厂停工停厂,二是劳动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正常工作,而王先生是因为打瞌睡顶撞领导,明显不适应待岗措施!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即使安排员工待岗,所发的工资报酬也要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200元显然不合理!

我认为,就算王先生做得不对,公司的处罚也太过分了,打个哈气扣个50、100块钱就已经是很严厉的处罚了。哪怕停岗1年也够了!处罚的意义在于严肃纪律,而不是为了恶意整人。

现在,王先生过几年就可以申请退休了,他一方面不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方面又觉得这18年自己被待岗不合理,拿的工资少了,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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