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工人数千元工资被拖7个月 工会被“静态管理”怎去生产一线?

发布日期: 2022-09-27
来源网站:clb.org.hk
作者: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工资, 工会, 总承包, 农民工工资, 分包单位, 施工总, 市总工会, 讨薪, 用人单位, 条例, 集体合同, 包工头
涉及行业:建筑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相关议题:劳动合同, 拖欠工资, 工资报酬, 工会

  • 一名在新疆阿克苏的建筑工人及其同事遭遇拖欠工资7个月之久,代表工人向政府及劳动监察大队求助。
  • 代表工人表示,他们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只有包工头与分包商签劳务合同,因此无法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落实和执行。
  • 工会对欠薪高发的建筑行业的组织处于疏忽状态,不但没有组织农民工入会,亦没有代表工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工会只是按照老方法跟企业签订了样版集体合同,这些合同不但没有发挥作用,而且也涵盖不了农民工的利益。
  • 阿克苏市总工会因疫情而居家办公,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在家中“静态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在办公室,只有刚入职不久的员工接听电话,工人的讨薪问题仍未解决。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今年7月5日,一名在新疆阿克苏的建筑工人在网上讨薪,并向政府及辖下的劳动监察大队求助。工人代先生表示,他们十多人去年11月底在金兰广场做了半个月工,完成一幢楼的外墙保温,但此后7个多月都没有发放工资。代先生在微博写道︰“本人每个月生活压力很大,有老人孩子还有房贷等等,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解决”。

中国劳工通讯联络上了代先生。CLB了解到,整个工程拖欠他9000元,假设同时干活的十多人也同样遭到欠薪,金额应该总共为十万多元,相比其他同类型的拖欠工资事件,不算是一笔大钱。代先生说,他和另一名工人早前去过项目部讨薪,即便拖欠工资情况属实,而且数目不多,但经理却只给了他们各3000元,还拖欠每人6000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19年12月4日通过,在2020年5月起施行,力图解决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顽疾,特别是在欠薪高发的工程建设领域设立了特别规定。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这项制度能起到保障工人权益的作用,规范工资标准、发放时间,同时能让工人认知雇佣的总承包和分包单位,使分包和总承包在拖欠工资时承担部分责任。不过,据代先生所说,他们并没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只有包工头与分包商签劳务合同。结果,这次包工头没拿到工资,他们便马上陷入欠薪,而且还不知道总承包是谁。

由于工人不知道总承包是谁,因此《条例》的其他规定亦失去作用。《条例》第三十条写明:“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然而,在此次事件中,总承包不但没有出面,没有负担责任,对分包关系不知情的工人也不能独力要求总承包履责。

假如工人不能确保《条例》的落实和执行,那么劳动局是否能发挥作用呢?答案是否定的。代先生说︰“它有很多方式规避这些问题。就说你现在拖欠工资,包工头又不愿意得罪上面的甲方,农民工去外地劳动局求助,他们给甲方打电话,最终结果还是叫我们慢慢协商,便算是尽了义务。”

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外包网络,既衍生了层层分包的体制,也造成十分复杂的雇佣关系。拖欠工资的情况往往并非出在包工头与工人之间,而是与分包商,甚至是再上层的承包商和总承包有关。因此,一些地方的劳动局即便与分包商联络,也很容易因为拖欠工程款是更上层的企业而陷入僵局。由此可见,《条例》的实施只靠问题发生后地方部门的介入,效用十分有限。

正如《条例》第五十一条写道:“工会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请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021年,阿克苏市总工会提到工会围绕重点工作,制定《阿克苏市总工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集中精力为广大职工群众办好一批实事解决一批难题。工会表示,他们先后组织6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动员会暨集体合同签约观摩会,建筑、商贸、餐饮和劳务派遣等领域的160余家企业参加。目前,已指导167家企业签订了“三项”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现在代先生等工人面对的情况可见,工会只是按照老方法跟企业签订了样版集体合同。这些合同不但没有发挥作用,而且也涵盖不了农民工的利益。而且,工会对欠薪高发的建筑行业的组织处于疏忽状态,不但没有组织农民工入会,亦没有代表工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中国劳工通讯致电了阿克苏市总工会。我们发现,在致电时整个总工会因为疫情而居家办工,只有几个人在单位值班,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在办公室,只有刚入职不久的员工接听电话。从电话中了解到,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在家中“静态管理”,本应出现在生产一线的工会人都无法去到现场监督、代表协助工人。不难想象,要出面帮助工人讨薪的工作大概少之又少。所幸,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尚算热心,但代先生的数月工资何时能讨回仍是未知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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