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乡干部坚守抗疫一线53天后猝死,确认工亡还要打多少官司?

发布日期: 2022-11-07
来源网站:mp.weixin.qq.com
作者:just law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工亡, 复工复产, 视同工伤, 不予认定工伤, 建春, 川口, 灵宝市, 丈夫
涉及行业:党政机关
涉及职业:政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者
地点: 河南省

相关议题:工伤/职业病

  • 河南省灵宝市川口乡基层干部王建春在疫情防控一线坚守50多天后猝死,其妻子申请工伤认定。
  • 灵宝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王建春受到的伤害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
  • 王建春的亲属通过法院判决撤销了该决定书,但灵宝市人社局又一次作出了《不予认定决定书》。
  • 灵宝市人社局的理由是陈娟丽曾领取过王建春的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里的死亡原因是“因病”非“因为工作”死亡。
  • 陈娟丽再次向法院立案请求判决撤销灵宝市人社局作出的第二份《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疫情三年,她为已故丈夫的“身后事”奔走求告亦三年。奈何,赢了诉讼,却又无奈再举诉讼。至今,仍没有好结果来告慰亡人。

2020年的春节,被一场新冠肺炎疫情搅扰了。47岁的河南省灵宝市川口乡基层干部王建春,在疫情防控一线坚守50多天后猝死。

妻子陈娟丽回忆说,从大年初一开始,丈夫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直到病逝,50多天的日子里,他除了回家取药和换洗衣物外,几乎全都吃住在乡里,平时不回家。回家也是不停地打电话聊工作。他说工作压力大、责任大,很累。

川口乡出具的“王建春同志情况说明”证实,2020年1月24日早上八点,有涉及武汉返乡人员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召开会议安排疫情防控工作(涉及赵家沟村,王建春参加)。

1月26日开始,王建春带领尚庄村和赵家沟村的包村干部,立即进村到一线进行返乡人员排查、防疫卡点值守、防疫物资配送、走访隔离群众等工作,确保各村稳定、群众安心。

3月初,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企业复工复产步伐。王建春又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企业复工复产上来,每天紧盯辖区企业相关手续资料上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员工返岗隔离情况,并多方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到3月16日,王建春未曾休息过一天。“忙碌了一年,他还没来得及感受年味,就又不分昼夜投入了抗疫、防疫的前线中,连续工作53天。”陈娟丽认为,丈夫是因为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而累倒的。因此,她为丈夫申请了工伤认定。

灵宝市人社局出具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对于王建春生命的最后时刻及工作状态有所描述:2020年春节后,王建春一直坚守在川口乡工作一线。3月16日12时许,王建春通知乡经济办主任、应急安全办主任、生态环境办主任到其办公室开会,王建春在会上安排工作时,提到自己最近头晕、头疼,单位放的常用药用完了,会后回家取点药。

14时许,王建春参加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17时会议结束。下午17时35分,王建春在安全、环保、经济电络工作群安排工作。当日19时至21时,王建春在家接到川口乡副乡长电话,与其商讨工作。

3月17日凌晨5时许,王建春在家中突发疾病晕倒,被120送往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3月18日3时20分经救治无效死亡。

不过,2020年6月22日,灵宝市人社局作出决定,认为王建春同志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同工伤的情形,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时任川口乡党委副书记王一芳曾告诉笔者,王建春病逝后,乡里曾安排人员专门协助办理王建春的工亡申请工作。“到人社局咨询后得知,认定为工亡必须同时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死亡的条件,但王建春是在家里突发疾病在医院死亡,所以,市人社局无法给予工亡认定。”

王建春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工伤认定”的规定?笔者也曾请教过两位专业律师,他们均认为,王建春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提到,根据人社局调查的事实来看,王建春在2016年3月16日中午召开会议期间,就表示自己身体不舒服,说明其病情当时已开始发作。王建春于3月18日凌晨3时20分因救治无效死亡,距离发病时间不超过48小时。因此,王建春的情况完全符合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涛认为,从大年初一开始至其病亡,王建春一直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在这50多天里未曾休息,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事项尽心尽力,最终劳累致死,应当认定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情形。

2021年4月26日,陈娟丽拿到了灵宝市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撤销灵宝市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法院判决中提到,陈娟丽于2020年6月5日向灵宝市人社局申请王建春死亡为因公殉职,川口政府在申请表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并注明:“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王建春的亲属介绍, 对于上述判决,灵宝市人社局不服,提出上诉。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后,灵宝市法院于2021年11月30日再次判决撤销灵宝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此后,陈娟丽拿着赢了官司的判决书,再次去找灵宝市人社区,请求对丈夫予以认定工亡。她想着,经过一年半的折腾,总算该有好结果了。

遗憾的是,2022年2月9日,灵宝市人社局又一次作出了《不予认定决定书》。理由是,陈娟丽曾领取过王建春的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里的死亡原因是“因病”非“因为工作”死亡。

陈娟丽解释,当时她并不知道有这个具体规定,乡政府让她办理,因为打官司和生活所需,她就领了。“这个表(抚恤金审批表)上我没有签字。”

今年8月,陈娟丽在向当地检察院申请监督未被受理后,又一次跑到法院立案,请求判决撤销灵宝市人社局作出的第二份《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目前,该案还未开庭。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有许多像王建春一样的基层干部勇于“逆行”,奋战在抗疫一线。因为他们的长期坚守和艰辛付出,当年的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控制蔓延。

疫情拖了三年,陈娟丽也等了快三年。她仍未得到一个好结果,来告慰亡人。试问,她还要打多少官司,才能让灵宝市人社局确认“因公殉职”丈夫的工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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