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垫付的油费找谁报销?丨员工自述

发布日期: 2023-02-09
来源网站:cj.sina.cn
作者: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离职, 销售人员, 销售岗位, 油费, 公司, 单据, 销售, 奖金
涉及行业:建筑业, 制造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广东省, 上海市

相关议题:

  • 读者陈先生离职后,公司拒绝支付其垫付的油费、路桥费等,也没有支付销售提成奖金。
  • 陈先生在职期间与公司约定,销售人员可以获得一定额度的饭贴、油费补贴,其中油费补贴需要实报实销。
  • 陈先生在离职前没有及时提交报销单据和票据,离职后公司关闭了他的OA账号和权限,导致报销无法结清。
  • 陈先生发现自己之前成功开单的销售业绩被“跳单”,成了其他销售人员的业绩,约定的提成也无法获得。
  • 陈先生联系了公司人事专员,但由于沟通困难,报销和奖金问题仍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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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读者陈先生向本报《劳权周刊》来电反映,自己2021年12月底从公司离职后,在相关手续未办妥的情况下,公司以报销权限关闭为由拒绝支付其垫付的油费、路桥费等,而此前双方约定的销售提成奖金也不了了之。

陈先生说,自己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在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建材)就职,从事销售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广州市。2021年12月,由于业绩不达标等情况,陈先生从公司离职。然而,陈先生发现,自己在职期间的报销费用却没能结清,销售提成奖金也没有了。

2020年12月,陈先生在广州入职亚士建材,主要负责公司产品在当地省区的销售,入职地点也在广州,社保在广州当地缴纳。陈先生说,当时是直接与上海的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通过邮件等形式确认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公司也邮件告知将会把盖了公章的劳动合同邮寄给陈先生。

陈先生表示,根据公司规定和双方约定,销售岗位的薪资构成主要为底薪和提成,此外,公司会对销售人员提供一定额度的饭贴、油费补贴,其中油费补贴需要实报实销,先在系统中申请,然后邮寄相关发票单据到上海的总公司,财务核实后即可报销到账。

据陈先生表述,他在职一年期间,自带客户资源成功开单,但考虑到种种情况,在2021年下半年,他并未及时提交有关的报销单据、邮寄有关票据、单据。2021年的11月,公司与他签订了销售目标责任书,当年12月31日,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我当时在办理工作交接,疏忽了报销,一到离职时间,公司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就关闭了我的账号和权限,平时报销都是在系统中提交的,没了这个系统,我的报销就没着落了。”陈先生说道。

此外,陈先生还发现,自己之前成功开单的销售业绩也被“跳单”,成了其他销售人员的业绩,约定的提成也就不了了之。“明明我的工作交接没有结束,报销没结清、奖金没算清,这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2022年1月,陈先生直接联系了负责他入职和薪资发放的人事专员郭先生。由于陈先生一直生活工作在广州,而郭先生在上海的总公司,因而陈先生一直通过电话、短信等进行沟通联系。

记者通过电话和微信与陈先生取得了联系,他出示了部分报销申请单据的电子版、加油发票、停车发票等,票据的时间都在2021年的下半年。“我算了一下,没有报销的费用共计约八九千元;奖金部分,虽然我有异议,但是目前来说,也是算不清楚了,不知为何被计算到其他人的业绩表中了。”陈先生说道。

记者注意到,陈先生主张的报销数额并不具体,且收集的单据、票据也不是很完善,时隔一年,相关报销的细节也不是很清晰。而根据“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受一年时效限制”,陈先生很可能已经错过了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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