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平台“上班模式”被指存租车陷阱

发布日期: 2023-12-07
来源网站:finance.sina.com.cn
作者:市场资讯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网约车司机, 流水, 司机, 车辆, 租车, 平台
涉及行业:交通物流业, 出租车/网约车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湖北省

相关议题:灵活就业/零工经济/平台劳动, 工资报酬, 就业

  • 近年来,在网约车聚合平台上出现了一种“保底模式”,即“上班模式”,司机需要按公司指定的平台和时段接单,平台会每个月给司机发放约5000元到上万元不等的“工资”。
  • 这种“上班模式”背后存在诸多合同陷阱,如高额违约金、各种名目的扣费等,容易让司机陷入困境。
  • 司机在“上班模式”下,除了面临各种违约事项和扣除保证金、罚金的风险,还会面临难以完成的高额流水指标,未达标则需要补齐差额或支付违约金。
  • 许多司机发现实际流水难以达到每月的指标,导致无法获得相应的收入,甚至需要支付违约金。
  • 这种模式对司机的流水收入进行了限制和控制,司机无法自主支配自己的流水,丧失了灵活性和自由度。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法治周末》记者 王京仔

“跑了一个半月,车被收了,不仅一分钱没挣到,押金也没退给我。”第一次跑网约车的湖北省武汉市司机郭祥(化名)不仅没有尝到“甜头”,反而被“宰”了一笔。

问题出在他和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的一份“合同”上。

实际上,这种通过公司签合同跑网约车的模式在行业存在已久。司机只需缴纳一定的租金,就能用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车辆轻松入行。

然而,《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在网约车聚合平台上出现了一种“保底模式”,又叫“上班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选择租车的网约车司机和租赁公司签订合同,司机需要按公司指定的平台和时段接单,平台则会每个月给司机发放约5000元到上万元不等的“工资”。

这种看似“旱涝保收”的模式背后,却隐藏着诸多合同陷阱。今年8月以来,多地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约车经营风险发布提示,其中一些更是直指“上班模式”的租车套路。

“合同里的条款很多,比如各种名目的扣费以及高额违约金等,一不小心就掉进去了。”郭祥说。

严苛的考核“陷阱”

今年40岁的郭祥家庭负担较重收入却不高,听人谈到“网约车收入还不错”,会开车的他便决定试一试。

因为买车成本太大,郭祥决定租车来跑网约车。今年6月,他从一网约车聚合平台合作的第三方平台租了一辆车,租期为7个月,为此支付了8000元的押金。原本以为租到了车,就可以自由跑网约车的郭祥,却遇到了种种限制。

根据与该出行平台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郭祥作为乙方,其网约车城市为武汉市,“如需超范围行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其网约车指定合作平台为某某平台,每月完单量必须≥500单,未达标罚款500元,“连续2个月未达标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自提车日起,每月最低流水需达8000元,这样郭祥可以从公司领到4500元工资,流水超过8000元的部分则全部给到郭祥,如果当月流水达不到8000元,则当月扣除郭祥4000元的“车辆使用费”;若他连续3天未出车或每天流水金额低于约定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等。

就这样,郭祥跑了1个多月的网约车,流水终于达到8000多元。因为需要等平台扣除每月租金、罚款等各项费用后才会将剩余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给他,终于等到能提现这笔收入时,郭祥的希望却彻底落了空。7月中旬,他被告知因为将车辆开出了合同限定的“武汉主城区”跑车范围,车辆被强制收回,不仅要从押金中扣除收车产生的3000元费用,若他想取回车辆继续跑车,还需要支付4000元取车费。跑车的收入没拿到,却还要“倒贴钱”,郭祥决定和该平台解除合同,但对于押金、流水等退还费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至今还在扯皮,我只能重新找了一家大型的网约车平台租车先跑着,不然没有收入。”郭祥很是无奈,而这一次的租车没有那么多“陷阱”,他也专职跑这家网约车平台,不再从网约车聚合平台接单。

因为“新入行很多都不懂,连软件操作都不太会”,郭祥的租车押金都是租车方的工作人员陪着他去银行取了现金交的,在他看来,合同也是“被忽悠着签的”。不仅是合同,还有签订的各种承诺书也充满了“陷阱”。

他签订的一份《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收车承诺书》要求司机入职第一周必须连续出勤7天,每天最少12小时,每个月至少出车26天,每天有效在线时长至少12小时。

“不仅高强度工作,也很容易违约,退车时又有各种理由扣除保证金、流水等。”郭祥回忆,除了他遭遇的车辆强制收回人员费用、罚金等,车损收费也很高,“正常两三百元的车钥匙要是坏了或丢了,要赔两三千元”。

难以“达线”的流水目标

在不少新手网约车司机的设想中,自己只是单纯的租个车,从某个平台或他们合作的汽车租赁公司租了符合条件的车后,可以自主选择加盟各个不同的网约车平台,实际上却是像郭祥一样的“直营模式”。

直营是网约车平台或与他们有合作关系的租赁公司自主招募一些司机,对司机会统一管理,只能跑指定的平台。一位多年从事网约车的司机告诉记者,直营司机对其服务的平台是有优先派单权的,收入会更稳定且有保障一些,但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直营模式“很坑”,基本都是指定聚合平台中的一些小平台给司机跑,“单量不足,跑不上流水,还不能去别的平台跑车”。

而这种直营模式,对网约车司机而言,也叫“上班模式”“保底模式”,是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收入等吸引司机,以零门槛、低押金、无押金、发底薪等名义诱导他们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高额流水指标。该模式还会对司机“锁流水”,即合同约定司机流水收入统一由租赁公司代收代发,司机无权直接支配自己的流水。

司机在“上班模式”下,除了像郭祥一样面临各种违约事项和各种扣除保证金、高额罚金以外,还会在合同中设置司机难以完成的流水指标,如无法完成,则需要司机补齐差额,或以违约为由收取违约金。

“从早上7点半到晚上9点,一个小时能有50元的流水,一天至少600元。”听着工作人员描述的愿景,今年9月,江苏的张兴(化名)就与某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第三方平台签订了一份车辆使用协议。根据协议,张兴无需支付租金,只需缴纳5000元保证金,公司就会提供车辆并在指定平台派单,每月跑够9000元流水,他就能获得4820元基础分成以及2000元平台奖励,“跑得越多,分成越多”,若达不到9000元的月流水,则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然而,跑了几天网约车的张兴发现,他每天的流水才200多元,这意味着很难达到每月的流水指标。

这并非个例,记者从其他网约车司机获悉的一份协议显示:网约车租车司机每月需在指定平台的流水达9000元,则结算基本分成4000元及1000元补助;此后流水每增加1000元,每月结算分成则多1000元,直至月流水12000元,结算7000元分成及1000元补助;流水在12000元以上,则结算7000元分成、1000元补助及流水超出部分;若月流水为达9000元,则结算相应以4300元进行减扣。同时,还约定司机需每日流水达300元以上,不可连续3天不出车,整月需出车26天,违反上述任一规定则视为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要么无法完成指标违约,即使像郭祥一样完成了指标的司机,其劳动权益也在受到侵害。“平峰期只能跑‘一口价’订单,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30分钟,要完全服从平台的调度。”在郭祥那一个多月的跑车过程中,为了完成流水指标,基本没有休息时间,“吃饭、上厕所都要严格计算好时间”。

城监管部门提示风险

事实上,去年1月,央视就曝光过种种“套路租车”陷阱。上海警方发现在全市多个区出现以高薪招聘司机为诱饵,诱导欲从事网约车工作的司机签订隐含“陷阱条款”的租车合同,并通过可以制造违约后强占押金而非法获利的新型诈骗手法。

这些诈骗团伙提供的车辆绑定的都是小众冷门平台,会给司机设置无法“达线”的流水标准;还会给司机制造剐擦事故,导致车辆被强制收回;给车辆安装软件操控车辆断油断电,以便谎称车辆故障需要维修而收回车辆;故意出借有瑕疵的车辆以便趁司机疏忽而要求其赔偿,或谎称车辆有交通违法来骗取司机押金。通过集中打击,当时上海警方成功摧毁19个“套路租车”新型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0余人,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

然而,至今“套路租车”仍有发生,相关监管部门也在持续发声,提醒网约车司机们“勿踩陷阱”。

记者查阅各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官网及相关公开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今年8月以来,至少有福州、南京、西安、昆明、深圳、苏州、遵义、重庆、贵阳等十多个城市发布网约车经营风险提示,其中不乏直接针对“上班模式”的租车套路。

10月19日,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联合发布《南京网约车经营风险提示》指出,部分运力渠道公司:司机招募中介公司(主要从事招募司机,赚取招募中介费或车辆差价的中介公司、人力资源公司)、车辆承包运营公司(主要从事转租其他公司车辆,招募司机并运营,赚取租金差价及管理服务费的公司),存在为获取不当利益,侵害从业人员的利益的行为。其中,包括“上班模式”合作风险等。

11月6日,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向网约车驾驶员发出提示函,指出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车辆管理、租赁公司和汽车销售企业存在通过虚假宣传“网约车市场订单多、收益高”、收入保底等方式诱导驾驶员购买或租赁车辆;在合同约定中设置严苛的考核标准、高额流水指标等强势条款,再以零门槛、低押金等方式诱导驾驶员签订合同,一旦驾驶员因故出现退车、提前解约等情形时,企业即以合同有约定为由克扣保证金、收取高额违约金,要求赔偿车损费用,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也对网约车司机们给出了防范建议: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深入了解网约车法规政策和市场经营风险,并选择有良好口碑和实力的租赁公司和平台,切勿盲目进入市场;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和自行承担的风险进行详细咨询、了解,特别是营运资质、租赁期限、租金、押金、保险、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规定;应注意防范各种形式的合同陷阱,请勿相信任何高收益的虚假宣传及承诺,慎重选择“上班模式”等。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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