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要求微信打卡,员工离职后索要加班费!工作单位:不申请就是自愿滞留…

发布日期: 2023-12-17
来源网站:new.qq.com
作者:北京青年报官网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加班费, 离职, 单位, 在职期间, 双倍工资, 酒店, 隐形, 南京市, 人民法院
涉及行业: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江苏省

相关议题:工资报酬, 工人仲裁/起诉, 工作时间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判决,员工在微信中进行工作沟通属于"隐形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 法院认为,深夜微信打卡要求属于被要求的加班,员工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应补发加班费。
  • 法官提醒企业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班后应按时支付相应报酬。
  • 法院规定节假日加班和延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双休加班和不能调休的加班要有双倍工资。
  • 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在微信中进行工作内容对接十分常见,包括非上班时间,也经常需要在微信中沟通工作,有网友把这部分的工作称为“隐形加班”。近期,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这部分“隐形加班”能索取加班费吗?2021年5月份,王某入职了一家全国连锁酒店,被分配到镇江一家店做店长。2022年4月份,酒店以王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王某被辞退后,认为在职期间,酒店长时间要求加班,尤其是双休日深夜都要在微信中打卡,应当支付加班费。

酒店则辩称,深夜微信打卡不是统一安排加班,要在系统里申请延时,并被批准后才能认定为加班,没有批准则认为是自愿滞留在单位。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庭长 程文军:

区域经理要求店长在十一点半,在微信群里打卡,谁没打卡要进行通报批评,属于隐形加班。看起来没经过申请,但是属于被要求的,时间上也要求十一点半,还有深度加工的情况,要统计入住率或者支出等,员工付出了实质性的劳动,有工作量。法院综合考虑了工作的内容、时长等,判决单位要补发王某在职期间加班费2万多元。

法官也表示,下班后在微信中沟通工作不能一概而论,简单地转发文件等不在加班范围;而付出了实质性的劳动,有工作量的,将酌情考虑为加班。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加班后应按时支付相应报酬。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庭长 程文军:

按规定,节假日加班和延时加班,必须给付加班工资。不能调休的,以及双休加班,都要有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支付三倍工资。

据南京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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