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放厥词威胁“被离职员工” 谁能管管这个口出狂言的HR

发布日期: 2024-01-08
来源网站:new.qq.com
作者:半岛网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
关键词:劳动仲裁, 离职, 劳动监察部门, 试用期, 视频, 尼欧, 网友, 威胁
涉及行业:制造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北京市

相关议题:劳动合同, 职场欺凌, 压迫行为,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 视频曝光了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HR员工井某在解聘员工时的威胁和粗鲁态度。
  • 根据劳动合同法,尼欧克斯公司利用6个月的试用期来压榨员工劳动权益,符合法律边界但不越过合法边界。
  • 孙某被解聘后,有网友指出尼欧克斯公司与首钢集团可能存在密切关系,但首钢集团否认。
  • 尼欧克斯公司人员规模小于50人,参保人数仅有10人,被解聘的孙某或许应该庆幸没有上这条贼船。
  • 有网友呼吁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对尼欧克斯公司进行调查,以保护劳工权益。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半岛网评论员 孟祥龙

视频里这个表情狰狞、言语粗野、态度蛮横的人,是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HR员工井某,据爆料,她这般发火发飙发疯,是在辞退一名试用期员工孙某。

孙某认为这是违法开除,而井某认为这是合规解聘。孙某一直情绪稳定、说话得体地要求等待劳动仲裁,而井某的表现就是视频中那副气急败坏、歇斯底里的样子,不知道是吃错了药,还是踩到了电门上,反正不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言谈举止。

虽然井某咄咄逼人、口出狂言,但从事后披露的信息看,这个彪悍的HR还真是手里攥着不怕劳动仲裁的合同依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条文,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尼欧克斯公司那是相当的精明,跟孙某签订的是带着6个月试用期的3年劳动合同。3年的劳动合同恰好卡在最低要求上,而6个月的试用期却充分利用了时间最上限,所以大家一看就清楚了,这是一种踩在法律边界,但没有越过合法边界的鸡贼思维。

甭管以后要不要你,先低成本地用你6个月再说。这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压榨员工劳动权益的主意,或许正是井某琢磨出来的,也难怪人家敢大放厥词,敢把威胁恐吓的话讲得如此明目张胆。

这段视频曝出之后,有网友迅速扒出这家尼欧克斯公司跟大型国企首钢集团可能存在密切关系,吓得首钢集团赶紧发声明澄清,简单总结就八个字:与我无关,不要造谣。

也有网友从天眼查上得到了两个数据,这个尼欧克斯公司人员规模小于50人,参保人数仅有10人。或许,被解聘的孙某应该感到庆幸,得亏没上这条贼船,要不然,还不知道后续会被这个皮包公司坑得多惨。

还有网友艾特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应该敏锐地抓住视频中的蛛丝马迹,就井某这个嚣张劲儿,就尼欧克斯这样打擦边球耍心眼,查一查这家公司是必要的,或许就会有意想不到的小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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