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熊水龙:建议对招录育龄期女性职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

发布日期: 2024-02-28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红星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政策与管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职工, 政策, 水龙, 建议, 生育, 女性
涉及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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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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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提案委专职副主任熊水龙,拟向大会递交《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建议》提案。他在提案中建议,应提高最低生活标准,加快公立幼儿园托儿所建设,并适当减免收费。

同时,为鼓励企业招收育龄期妇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他还建议应对招录育龄期女性职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

如何提高提振生育率的政策“含金量”?

建议:提高最低生活标准,适当减免公立幼儿园收费

“生养子女并将其抚养成人,对现代家庭来讲依旧是很大一笔支出。高昂的子女养育成本负担,是当前抑制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熊水龙说。

▲资料图 图据IC photo

根据“育娲人口研究”的测算,养娃到本科毕业平均要花费约68万元,该成本相对于我国人均GDP的倍数达6.3倍。在熊水龙看来,尽管各地积极探索生育支持政策,但从这些政策的“含金量”的角度看,当下的支持力度仍然不够。

熊水龙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从国际经验看,为应对生育率下降的挑战,已有部分国家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家庭支持政策体系。

因此,熊水龙在提案中建议,如在住房支持政策方面,应加快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明确租房补贴标准,托底多子女家庭在市区生活的正常需求;在托育入园服务方面,应加快公立幼儿园托儿所建设,并适当减免收费,减轻家长的负担。

同时,提案还提到,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减免和政府补贴政策,将重点放到“明补”上。建议提高最低生活标准,并积极探索消费券的使用。

企业负担如何减轻?

建议:对招录育龄期女性职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

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多项生育支持政策也先后出台,但为何生育率无法得到大幅明显提升?

熊水龙在提案中分析认为,这是因为从政策结构来看,一些生育支持政策的设计错位阻碍了政策的有效落地。熊水龙表示,在调研过程中,他发现一些政策设计错位现象,“政府出政策企业买单”等现象大量存在。“这在无形中加重企业负担,导致企业反而不愿聘用育龄期女性。”

▲资料图 图据IC photo

熊水龙在提案中指出,根据测算,因实施三孩生育及延长产假政策,企业在其女职工生育一至三个孩子时,平均需承担3.2万至9.9万元的生育成本(其中社保性、工资性生育成本各占约3成,津贴性生育成本约占4.5成)。

因此,熊水龙认为,应进一步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解除企业直接负担的社会责任。具体来看,熊水龙认为,可从3方面措施入手。

一是修改《社会保险法》,通过增加政府补贴、提高缴费率的办法,提高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的覆盖范围和发放标准;

二是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大幅降低由企业承担的女性职工在产假和延长产检期间的社保费用;

三是对招录育龄期女性职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实习生 简羽

编辑 郭宇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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