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替农民工讨薪一审被定罪,律界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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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度Law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农民工讨薪, 总承包, 农民工工资, 律师, 一审, 诉讼, 辩护人, 宣判
涉及行业:建筑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山东省
相关议题:工资报酬, 工人仲裁/起诉
- 山东律师高丙芳代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该案涉及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高丙芳被控虚假诉讼罪。
- 高丙芳坚称自己无罪,认为自己是在帮助农民工维权。
- 律师界对该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和失望,认为这将影响未来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意愿。
- 文章引用多名律师和法学教授的观点,他们普遍认为该案判决不公,对维护劳工权益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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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山东律师高丙芳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诉讼案一审宣判,高丙芳律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高丙芳当庭表示上诉。
据悉,该案一审阶段历经五次开庭,于今年11月15日结束一审审理。
该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的诉讼中担任原告代理人时,涉嫌虚假诉讼罪。
公诉机关指控,高丙芳和包工头米某、陈某捏造农民工工资未得到清偿的事实,以农民工名义起诉,致法院判决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作出多份错误的民事判决,严重侵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庭审中,米某、陈某认罪认罚。高丙芳坚持该案不构罪,自己事前根本不知情,米某、陈某不懂法,因为害怕担责构陷自己知情。
高丙芳的辩护人指出,若该案判构罪,会造成错误示范,即付清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受到惩治,本应承担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的违法转包者(总承包企业),却未被追责。
此前,该案已被两次延期审理,一直未宣判。
高丙芳家属向媒体表示,56岁的高丙芳坚持自己无罪,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该案引发律师界广泛关注。
今年4月,“法度law”刊登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黄应生文章《不能让扶助弱小者蒙冤受屈》。文章呼吁:“如果高律师被判刑,恐怕以后真得不会有正义之士愿意站出来为农民工发声了,毕竟好心没有好报,真的会让人心寒!”
一审宣判后,多名律师对判决结果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知名律师张新年:辩护人对这一判决深感遗憾,它挑战了基本的法治底线;
刘录律师:高律案的判决给我带来的是一片沉重和失望;
高运生律师:对一审判决感到遗憾和失望,鼓励辩护人“二审逆风翻盘”,不要气馁;
知名法学教授李轩:持权乱法者心中必有鬼,坚持下去仍有转机;
王腾律师:不知道是谁的悲哀;
侯志远律师:巍巍泰山下,竟出现如此是非不分的判决,一个为农民工维权且受到政府表彰过的律师,竟被打成虚假诉讼罪犯....
唐江涛律师:一直关注这个案件,一审判刑四年,真的太狠了;
著名律师范辰:如此无罪的案件,竟然判了四年,泰山虽然巍峨,但人心已坏,山也就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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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贺莹
版权来源|法度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