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诉讼案,二审爆发多次辩审冲突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新京报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农民工讨薪, 总承包, 泰安市, 辩护人, 律师, 京报, 诉讼
涉及行业:建筑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山东省
相关议题:拖欠工资, 工人仲裁/起诉, 工资报酬
- 山东律师高丙芳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诼讼。
- 农民工在项目完工后由于上游包工头拖欠工资,米某某自费结清给农民工。
- 高丙芳以农民工名义起诉工程总承包企业欠薪,后因涉虚假诉讼被起诉。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丙芳犯虚假诉讼罪,刑期四年。
- 高丙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称对农民工已拿到劳务费一事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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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4月21日上午,山东律师高丙芳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诉讼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4月22日晚,新京报记者从多位参与庭审人士处获悉,此次开庭爆发了多次辩审冲突,明日庭审继续。
高丙芳辩护人张翼飞告诉记者,4月21日,高丙芳辩护人申请被害人出庭,并对该案提出管辖权异议,均被审判长驳回。22日的辩审冲突是因审判长一开始没有让上诉人高丙芳宣读上诉状,这引发了高丙芳及其辩护人的抗议。休庭后,在高丙芳辩护人对上诉人发问环节,高丙芳宣读了上诉状。另有该案旁听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
新京报此前报道,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该案源于一个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上游包工头赵某某拖欠了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米某某自掏腰包给农民工结清了工资。事后为了方便讨薪,米某某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师,在农民工已经拿到工资的情况下,以他们的名义起诉了工程总承包企业欠薪。由此,高丙芳涉虚假诉讼被起诉。
高丙芳工作照。 图源:高丙芳原任职律所官网
2024年4月9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对正在取保候审状态的高丙芳变更强制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执行逮捕,此后,高丙芳一直被羁押于泰安市看守所。该案另两名被告人米某某和陈某某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2024年12月,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丙芳犯虚假诉讼罪,刑期四年,该案的第二被告、第三被告,案涉工程的两名包工头米某某、陈某某犯虚假诉讼罪,被判缓刑。一审判决认为,2019年10月,被告人高丙芳、米某某、陈某某捏造75名农民工从陈某某处承接劳务后劳务费未得到清偿的事实,以农民工个人名义起诉陈某某和工程总承包企业索要劳务费,75件案件总金额为265万余元。
米某某和陈某某认罪认罚,高丙芳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有证据证明在案涉虚假诉讼期间,她对农民工已经拿到劳务费一事不知情。
2025年2月10日,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因高丙芳当庭解除与原辩护律师的委托,另委托两名新律师为其辩护,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继续二审。